2008年1月6日 星期日

最後一根稻草?

好久沒有打文章,感覺這個地方快要荒廢了,不行不行,得寫些東西才行。

實習的日子已經邁入尾聲,剩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,目前有打算去見習幾位特教老師的上課,趁著最後的幾周再挖些寶回去。除了見習的事情以外,其實我過的還蠻清閒的,每天就是讀書,從早上的八點讀到晚上的九點半(還蠻累人的),沒有什麼事情需要做的,真好阿。一月底結束後,我希望能再繼續待在學校讀書,改天再去問問校長大人吧。

前幾天在聯合新聞網看到兩則新聞(1, 2),有關於庇護工場,「身心障礙者保護法」在96年的7月份修改成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,原先的一些法則有些更動,但這些更動將會影響許多庇護工廠的生存,更重要的是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權益

伊甸基金會執行長黃琢嵩分析說,社福團體和身心障礙者的關係,原是提供教育訓練和協助就業的「輔導關係」,新法施行後卻變成「僱佣關係」,社福團體要依法 給予身心障礙者基本工資、提撥勞退準備金,勞健保的投保薪資也跟著大幅調高,庇護工廠的人事成本暴增;對原就困難的庇護工廠來說,只怕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 根稻草。(from 聯合新聞網)

來看看法令吧: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

第 42 條

身心障礙者於支持性就業、庇護性就業時,雇主應依法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、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,並依相關勞動法規確保其權益。庇護性就業者之職業災害補償所採薪資計算之標準,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庇護工場給付庇護性就業者之職業災害補償後,得向直轄市、縣(市)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補助;其補助之資格條件、期間、金額、比率及方式之辦法,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。

寒冬,對於許多的社福團體以及身心障礙工作者,似乎才將要到來,唉。